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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规章制度
2022-04-06 10:51:27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及党建经费使用制度

 

一、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   

(二)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三)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专设账户,专款专用。党员党费收缴需建立党费收缴清单帐目,按月登记入册,并及时缴交到上级党委指定专户。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二、党建经费使用制度

(一)党建工作经费拨付项目为党组织活动经费和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已转来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数计算,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按实际在岗人数计算。

(二)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 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学习调研、换届选举、志愿服务等活动)。

(三)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 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1、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2、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3、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4、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5、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6、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7、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的培训资料费用。

(四)党组织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执行下列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 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

2、伙食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 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一天仅一次就餐的,人均伙食费不超过 40 元,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3、讲课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

4、租车费,大巴士(25 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 1500 元, 中巴士(25 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 1000 元。租车到常驻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

5、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 50 元。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支持和协助协会理事会完成协会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提高党员素质,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秘书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支持理事会、分支机构依照协会章程合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集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讨论和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党员的学习。学习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

(六)按时进行“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转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八)抓好对支部党员的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

 

一、每年参加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的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与年终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二、对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突出党支部标准化、优质化、特色化建设,重点考核党支部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治建设情况。包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性锻炼等方面的情况。

(二)思想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举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等方面的情况。

(三)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强支部带队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展党员、按期开展党支部换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失联党员排查、不合格党员处置、按时收缴党费以及创新开展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包括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和服务师生、带头参加社区共驻共建、组织志愿服务、整治“四风”、执行学院党委决定或决议、完成学院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纪律建设情况。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作用发挥情况。包括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师生、创先争优、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履行群团工作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根据支部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需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主动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做好培养考察。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们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批准,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前,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审查中,凡是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而列为发展对象的,没有经过培训、考核的,没有严格认真进行考察、政审的,没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发展。

五、坚持按照规定把好政审关,包括申请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都要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审查,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结合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

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内容如下:

(一)是否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到关心群众疾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是否经得住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严于律己,淡泊名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四)是否注重党性修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共产党员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力量凝聚人心,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五)是否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正气,反对邪气,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拒腐防变的先锋、反腐倡廉的模范。

(六)是否注重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和能力,为周围的群众作好表率,努力创造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

(七)是否能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否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主动、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习教育;

(二)自我评价;

(三)民主评议;

(四)组织考察;

(五)表彰和处置;

(六)总结整改。

四、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五、对评议为基本称职的党员,要认真查明原因,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改正错误或劝退等处置。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二)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三)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四)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612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员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二)支部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支部委员召集并主持。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和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内容、要求应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大会。

(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支部大会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会议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并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过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的党员通过,方能有效。对于经充分讨论仍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可暂不做决议,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六)每次召开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如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弃权人数,会议记录要妥然保管,存档备查。

(七)非换届选举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支部大会可采用网络会议或支部微信群等方式进行。

三、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不少于一次。

(一)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四)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研究本支部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问题;研究培养和发展新党员问题;研究党支部配合行业开展工作、以党建促会建等问题;检查落实各项党建工作。

(五)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可以采用网络会议或支部委员微信群等方式召开。

四、党小组会

(一)为便于组织开展活动,本支部可以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党小组。

(二)党小组的任务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参加支部安排的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五、党课

(一)党课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一般每月组织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授课方法,增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效果。

(二)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经济形势、法制教育、党性修养、党风党纪以及理想宗旨教育等。平时除按上级党组织布置安排进行外,还要注意搞好党员思想调查,从实际出发,确定党课内容。

(三)党课应当紧密结合本支部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回应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四)支部每年至少安排上1-2次党课,可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或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学习。课后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讨论,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五)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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