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拍协关于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拍卖企业参评的申请,经研究,中拍协定于今年3-8月份为有参评需要的拍卖企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 现将中拍协《关于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拍协[2019]15号)转发给你们。首次参评企业成立时间要求为2015年12月31日(含)前,请各自愿要求参加等级评估的拍卖企业,对照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中具体指标自检后,按照相关要求进入中拍协官网“企业评估管理系统”在线进行条件申报。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结果有效期为3年。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拍协[2019]15号)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九年三月七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9]15号 关于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拍卖企业参评的申请,经研究,定于今年3-8月份为有参评需要的拍卖企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现将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企业评估参评条件要求 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评估考核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参评企业应符合GB/T 27968-2011“3.1.2参评企业准入条件”的要求,首次参评的拍卖企业须成立于2015年12月31日前。 本次评估申报AAA级的拍卖企业,应符合GB/T 27968-2011“4.1.1参加AAA级企业评估的基本条件”的要求并成立于2013年12月31日前。 二、2019年企业评估依据的有关文件 本次评估仍依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的《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程序与规则》和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GB/T 27968-2011)以及“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第1号修改单》”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上述文件请参见附件1、2、3、4)。 三、2019年企业评估工作组织 本次评估工作在中拍协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委员会领导部署下,由中拍协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协助配合。 四、2019年企业评估申报 拍卖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参与本次评估,须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登陆后,进入“企业等级评估管理系统”填写报送评估申报资料。 五、2019年企业评估收费标准 依据中拍协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决议,参评企业完成“参评条件”申报并审核通过后,应缴纳资料审核与网络服务费800元,并按照实报实销原则支付“企业现场核查阶段”产生的相关差旅费。除此之外,不再向参评企业收取其他费用。 六、2019年企业评估结果有效期 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年。本次评估完成后,自2022年起,评委会将依据《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复评实施办法》对不提出升级要求的拍卖企业,按照复评制度进行动态管理。 评估相关事宜,请咨询评估工作办公室(“评估办”) 联系人:赵晶、王焯 电 话:64931466转8006、8007 电 邮:pingguban@caa123.org.cn 评估申报技术问题,请咨询中拍协网络服务部。 联系人:魏茂乾、张菁 电 话:64935090 、64935615 电 邮:maoqian@caa123.org.cn 附件: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安排 二○一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 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安排
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各阶段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企业自检(3月20日至4月10日) 网上填报数据和资料前,申报企业应首先对照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GB/T 27968-2011)中的具体指标进行自检,自检期间,应对申报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充分准备。 第二阶段:条件申报(4月20日至5月20日) 凡自愿要求参加等级评估的拍卖企业,应按相关要求进入中拍协官网“企业评估管理系统”在线进行条件申报。条件申报须填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和拍卖师执业情况等信息并上传相关附加资料。条件申报须符合标准“3.1.2参评企业准入条件”的有关要求。 其中,关于参评企业成立时间的要求为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成立,方可申报2019年拍卖企业等级评估。 第三阶段:资料申报(5月1日至6月1日) 凡通过条件申报并审核合格的企业,可于缴费后,再次进入“企业评估管理系统”正式进行评估资料申报。申报信息资料中所有要求上传的附加资料也应一并从网上提交,附加资料要求是原件的扫描件。主要包括: 1、考核期限内的资产负债表(2016、2017、2018年); 2、拍卖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包括2017、2018年度内考取的拍卖行业高管证书或其他资格类专业证书); 3、2017、2018年缴纳的增值税纳税凭证或减免税文件的扫描件; 4、2016、2017、2018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凭证或减免税文件的扫描件; 5、2017、2018年度内公益性捐赠发票; 6、其他应扫描上传的资料。 第四阶段:资料审核(5月20日至6月20日) 资料审核职责是按照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中的指标内容,由评估办组织审核员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发现资料不完整或内容不清晰的,审核员会在申报系统内备注说明理由,并为企业启动修改程序,企业须在系统提示的限定时间内补充资料或修改已填报的数据信息。 资料审核结束,申报企业的初步评估分数由系统自动生成,评估办依据初评分数初步划定现场核查范围,提交评委会审议。 第五阶段:现场核查(6月30日-7月15日) 评估办根据评委会研究确定的现场核查范围,编制核查工作计划、印制核查工作文件,并组织评估办联络员对被核查企业进行书面通知。现场核查工作由评估办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由第三方审核员具体实施。现场核查包括以下内容: 1、听取企业情况介绍,办公经营场所实地勘察; 2、根据企业现场核查附表1-6,核查企业管理档案、拍卖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3、核查工作组讨论并重点将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详细记录; 4、与被核查企业确认核查记录内容,企业负责人确认、签字; 5、被核查企业须现场提交《资料真实性自我声明》; 6、现场封装核查记录表及资料附件。 现场核查工作结束后,由评估办集中组织第三方审核员对照现场核查资料,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分数复核),以评审结果初步确定企业的评估等级,报评委会审议。 第六阶段:公示(7月20日至7月26日) 对评委会审议确定的企业等级名单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主要通过中拍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专函征求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行业协会意见。 第七阶段:评估结果确定及公告(8月底前) 评估办将企业等级公示期间的各类问题及处理意见向评委会做出汇报,由评委会审议确定企业等级最终名单。中拍协将统一在有关媒体发布企业评估结果公告,并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相关评估信息。 对达到评估等级的参评企业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统一制作并发放拍卖企业等级证书。同时,为有需要的企业定制牌匾并收取牌匾制作、包装、邮寄等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