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深圳市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深圳市、经批准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企业自查 请各拍卖企业开展自查,于3月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四、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并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 五、纸质材料要求 请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加盖公章: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2021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1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1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请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请于3月15日前送至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1308)。 六、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深圳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深圳市拍卖业协会是此次年度核查的第三方协助单位,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 2.2021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3.广东省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报告书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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