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委托深圳市商务局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年度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商务局对2021年底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的244家深圳市拍卖企业(含分公司)开展年度核查。其中,178家企业按要求报送了年度核查材料,66家企业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核查材料。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合格企业162家(附件1)。请各企业于5月15日前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深圳市商务局委托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发放。(协会地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1308,联系人:蔡鹏,联系电话:82095661)。 二、整改企业16家(附件2)。请各整改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于5月30日前向深圳市商务局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 三、对未参加2021年度核查的66家企业,按照《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未参加年度核查,仍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40家企业(附件3)列为重点监管企业,我局将对该类企业加强监管。 (二)未参加年度核查,已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26家企业(附件4)移出统计管理。 四、请不再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依法申请注销拍卖许可。 附件:1.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企业名单(162家) 2.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16家) 3.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40家) 4.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列为移出统计管理企业名单(26家)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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