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7 关键字:暂停 吊销 拍卖师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秘[2013]13号 关于拟暂停、吊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告 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 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一)项之规定:“提交年检检材料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予以暂停拍卖师执业资格一年”和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连续两年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注册的拍卖师,应吊销其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拟给予相关人员暂停拍卖师执业资格一年(名单见附件1)和吊销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名单见附件2)的处理。 上述名单中的人员如有陈述、申辩,请于6月3日以前,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理由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送达本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拍协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834 联系部门:中拍协秘书处拍卖师管理部 电 话:010-68391818 附件: 2013年拟暂停拍卖师执业资格一年的人员名单.xls 2013年5月22日 --来源:中拍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