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拍师函〔2013〕1号 全省各企业及拍卖师: 根据中拍协(中拍协[2013]3号)《关于做好2013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的条例规定,现将2013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第1期至第23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的广东省国家注册拍卖师。 二、年检程序 (一)拍卖师申报材料 2013年2月5日前,各拍卖师向省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拍卖师在拟组建的拍卖企业参加年检时,年检申请表由拟组建的拍卖企业负责人签字,并附上有效期内的省(区、市)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2012年《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注:不需提交《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封套); 不能提交《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的拍卖师,应按照拍卖师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规定(在中拍网首页协会工作栏下)提交补办材料,与年检注册一并办理; 3、2012年由外省调入我省的拍卖师需补填报《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会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及附件; 4、会籍费每人100元/年; 5、拍卖师年检材料及费用由各拍卖企业统一收集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协会秘书处,广州地区以外的拍卖企业可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资料并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拍卖师的姓名。 三、注意事项 (一)选择网络继续教育的拍卖师,请务必于2013年1月31日前,在中拍网(www.caa123.org.cn)上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二)2012年内拍卖企业更名后,企业名称与《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上名称不一致的,请附工商行政部门的更名批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拍卖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三)2013年2月2日至3月31日年检期间,暂停办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手续。 (四)通过了2012年执业资格年检的拍卖师,在本次年检期间可以主持拍卖活动。处于暂停期间或未通过2012年格年检的拍卖师,在未取得2013年《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之前,不得主持拍卖活动。 四、邮寄年检材料和汇款(邮寄)地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西座903室 单 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邮 编:510075 收款人: 何洁仪 联系电话:020-87396212 87396612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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