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2 关键字:拍卖标准化 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 拍标委[2012]2号 各拍卖协会、拍卖企业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拍卖行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完善拍卖标准体系,提高拍卖行业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使拍卖行业各项业务在操作程序、完成效率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做到有标准可循,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部署,现面向各地方拍协、拍卖企业、拍卖业务研究机构、标准设计研究院所、大专院校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2013年拍卖行业标准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立题原则 标准立题应遵循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拍卖行业当前促规范、促发展的中心工作,符合拍卖标准体系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根据课题现有技术及科研成果的成熟程度,立题类型分为:标准制定类和标准研究类。 标准制定类:前期基础研究工作扎实,相关技术及研究成果较成熟,立项后可提交标准初稿,当年可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研究类:还需要做大量研究、试验和基础性工作,立项后可提交编制大纲,第二年可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技术委员会将对所报行业标准项目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后按有关程序正式立项。 有意申报者,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2013年度行业标准项目建议表(见附件)电子文档报至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综合业务部。 联 系 人:赵晶 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来源: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