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2011〕688号)要求,我委对地级以上市报送的533家拍卖企业(含分公司30家)的经营资格、经营情况、拍卖从业人员及企业变更事项等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市认真组织材料的初审和申报,基本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材料。其中,东莞、珠海、肇庆、韶关、汕头等市较早送达年审材料;梅州市、湛江市最后送达年审材料。
根据对533家拍卖企业(含分公司30家、新设立企业24家)报送材料统计,2010年共举行拍卖会8585场次,比上年度减少11%,总成交额687亿元,比上年度增长9%。拍卖企业员工总数6303人,其中具有拍卖从业人员证书资格的为3063人,注册拍卖师1542人。
二、存在问题
本年度核查的企业中,一是仍有个别拍卖企业未经核准擅自到工商部门变更注册登记事项;二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拍卖师;三是少数企业不按时报送统计信息。
三、核查结果
本次共收到533家拍卖企业报送的材料,另有4家去年整改企业材料。经核查,合格企业525家(见附件1),占核查总数的97.6%,合格率比上年度提高了7.3个百分点;不合格企业12家(见附件2),占核查总数的2.4%。其中合格企业有一部分(包括4家完成整改,配备2名拍卖师的企业)是经我委公示,企业及时补报材料后经审核予以合格的企业。此外,有5家(见附件3)企业没有提交年度核查材料。
四、对相关企业的处理
(一)对拒不参加年度核查不提交核查材料的拍卖企业,作为自动放弃拍卖经营资格,不得办理变更业务,我委将按有关规定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二)对核查为不合格的拍卖企业,由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企业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整改完成后报请企业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我委核查。
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委托当地拍卖行业协会(企业)于2011年6月20至24日到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西座903室,联系人:蔡健华,联系电话:020-87396612,87396212)领取年度核查合格企业《拍卖经批准证书》。
附件:1.2010年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合格名单
2.2010年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不合格名单
3.2010年度未申报核查材料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余耀坤,联系电话:020-8313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