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四届拍卖师主持技巧
竞赛活动组织与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第1至21期、注册在我省拍卖企业的、正常执业的国家注册拍卖师。
四、竞赛时间:2011年7月8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竞赛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澳门厅(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赛原则:自愿参加、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奖励先进。
七、竞赛组委会的组成:
(一)领导小组:负责竞赛活动方案及规则的审定、赛事的指导及奖项的授予等。成员包括:
主 任:雷 敏(广东省拍卖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黄小坚、曹 东、李国安、尹洁玲、李彬雄、李平秋、魏先球、古树安、王定科、周少海、马 聪、陈康裕、何永鸿、梁 武(均为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内容更新中...)、郑晓星(协会秘书长、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主任)。
(二)统筹小组:负责竞赛活动方案及规则的制定、赛事的组织实施、人员的统筹安排等。成员包括:
组 长:郑晓星(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石 碙、林朝晖、张 捷(均为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组 员:金铃、张晓玲、李保华、陈穗中、甄安庆、方展帆、石晓红、容国雄、陈仲昌(均为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委员)。
(三)工作小组:
1、事务组:负责参赛报名的受理、参赛人员资格的审定、赛事场地的落实和布置以及其他事务性的工作。成员包括:
组 长:张 捷(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祖欣、朱启强、钟佩璐(均为协会副秘书长);
组 员:邬 金、蔡健华、何洁仪(均为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2、评委组:负责参赛选手竞赛表现的考核及其得分评定等事宜。成员包括:
主评委:郑晓星(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主任);
副评委:林朝晖(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评 委:金铃、张晓玲(全国第一、二届“中拍杯”拍卖师主持技巧大赛金槌奖获得者、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委员)。
3、监审组:负责监督竞赛过程、处理评判争议、复核竞赛结果等事宜。成员包括:
组 长:石 碙(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保华、陈穗中、甄安庆、方展帆、石晓红、容国雄、陈仲昌(均为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委员)。
八、竞赛办法:竞赛内容分为模拟主持和“唱价”竞赛两个部分。
(一)模拟主持部分:
1、竞赛内容:每位参赛选手模拟主持一个标的拍卖,竞价阶梯(阶梯模式为二五〇式或二五八式)和起拍价由选手抽签决定。
2、竞赛方法:参赛选手当场抽取二五〇式或二五八式竞价阶梯模式及起拍价,并依照该阶梯模式及起拍价模拟主持拍卖。评委们举牌有声应价,模拟竞买人举牌无声应价。副评委和其他评委依照评分标准对选手的主持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分。
(二)“唱价”竞赛部分:
1、竞赛方式:每位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比拼报价的速度。
2、考核内容:每位参赛选手自相同的起拍价进行报价,报价时长为1分钟,由主评委进行考核和评分。
(三)加赛部分:
当两位参赛选手最终得分相同且难分先后时,由主评委向其各提问一个综合知识题,答对者则排名在先,但不计分;若得分相同者为三人或以上,答错者排名靠后,答对者则继续答题,直至分出胜负。
九、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竞赛实行“满分倒扣制”,即对参赛选手表现中出现的每项失误或不足在应得满分中扣除,剩余分数即为每部分的最后得分。两部分最后得分相加即为该选手的总得分。
(二)分值安排:竞赛总分值共计100分。其中,模拟主持部分满分50分,“唱价”比赛部分满分50分。安排如下;
1、模拟主持部分。该部分共计50分。其中:
(1)仪表姿态形象 满分 5分
(2)语言表达能力(含普通话表达能力) 满分10分
(3)报价流畅程度和反应能力 满分10分
(4)控制调节场上气氛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满分10分
(5)场上形体表情与手势的配合协调程度 满分 5分
(6)掌握落槌时机与火候 满分10分
2、“唱价”比赛部分。该部分共计50分。主评委根据选手报价轮次、乘以系数0.4、扣除失误分值计算得分。失误倒扣分值每项0.4分。失误包括跳价、漏价或报价含混等。
3、关于使用英语报价。参赛选手使用英语报价的,只能在模拟主持部分中使用。若报价全程使用英语且无报价差错者,可加2分;若报价全程使用英语,但有上述6项内不足的,先扣相应分数后再加2分;若报价非全程使用英语的,不加分。
十、嘉奖办法:
(一)荣誉嘉奖:
1、得分前10名者。
(1)授予第1名“金槌奖”和“广东省优秀拍卖师”称号;
(2)授予第2-4名“银槌奖”和“广东省优秀拍卖师”称号;
(3)授予第5-10名“铜槌奖”和“广东省优秀拍卖师”称号。
2、得分11-50名者。授予“广东省优秀拍卖师”称号。
3、得分50名之后者。授予“广东省第四届拍卖师主持技巧竞赛优秀选手奖”。若总人数不足50人的,此奖项空缺。
以上奖项由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授予,奖杯和证书由协会会长、内容更新中...颁发。
(二)物质嘉奖:
1、“金槌奖”获得者。给予奖金2000元;
2、“银槌奖”获得者。给予奖金每人1000元;
3、“铜槌奖”获得者。给予奖金每人500元。
以上奖项由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授予,奖金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颁给。
(三)其他:
1、竞赛结果在协会网站、刊物宣传报道。网站主页保留时间不少于6个月;最新期刊物主要彩色版面不少于2页;
2、竞赛消息在社会媒体报道。邀请省、市媒体到场报道,争取报纸有消息、电视有影像,将此活动作为宣传我省拍卖行业的重要平台;
3、竞赛全程进行录像。邀请专业机构做好录像工作,并刻录光盘,主要赠送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赛选手每人可获赠一盘。
4、在我省拍卖师等级评定中有相应加分。具体方案另定。
5、得分前10名者入选我省参加全国大赛的种子队员。此届竞赛入选的种子队员将会同上届竞赛入选的种子队员一起,于8月前参加我省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赛前集训和选拔赛,最终产生15人的全国大赛选手名单。
十、经费安排:
(一)有关费用。此次竞赛活动,协会不收取选手参赛费用,选手的差旅、住宿费用自理。竞赛活动当日,协会在宾馆统一安排午餐,活动参加者自付100元的午餐费。
(二)有关经费。此次竞赛活动的经费在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专款账户中支出。经费包括:场地费、证书费、奖金和评委劳务费等。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