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拍协函〔2011〕27号 关于开展“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各地市拍卖协会、拍卖企业: 为积极响应中拍协《关于开展全国 “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安排,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普及拍卖知识,扩大拍卖的社会影响,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公众对拍卖行业的了解,促进拍卖在我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经研究决定,省拍协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颁布十五周年之际,组织全行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现将活动方案予以公布,请各地市拍协和拍卖企业积极参与,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精心组织,开展各种拍卖咨询服务活动。 特此通知。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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