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5 关键字:中拍杯 拍卖师 竞赛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1] 23号 此次竞赛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的原则,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现将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方案予以公布,欢迎广大拍卖师热情支持,积极参加。 附:“第三届‘中拍杯’全国拍卖师竞赛”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 “第三届‘中拍杯’全国拍卖师竞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由中拍协、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 二、参赛条件和报名资料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赛: 1.2010年3月31日前获得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证书,且正常执业; 三、工作进度与内容 2011年9月,中拍协组织复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赛和决赛均由口试和主持技巧两部分竞赛内容构成。 进入复赛的选手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出场顺序,口试和主持技巧两部分竞赛成绩分数相加为复赛成绩,按成绩高低产生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 进入决赛阶段的20名选手,根据预赛成绩排定决赛出场的先后顺序,按口试和主持技巧两部分竞赛的综合成绩产生决赛名次。 四、竞赛结果设置 本次竞赛按照竞赛成绩分别给予下述奖励: (一)决赛成绩第一名获得“金槌”称号;决赛成绩第2至4名选手获“银槌”称号;决赛成绩第5至10名选手获“铜槌”称号。 (二)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均获得“全国优秀拍卖师”称号。 (三)经过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选拨,进入复赛的选手均获得参赛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如有咨询,请联系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勇、刘曦、何仕玖 联系电话:010-68391818 传 真:010-68391858 电子邮件:auctionner@caa123.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编:100834 --来源: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