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就3.15晚会曝光虚假鉴定一事的声明
2011-03-24 00:00:00
2011.03.23 关键字:3.15 声明 坚持鉴定服务于拍卖业务的原则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就3.15晚会曝光虚假鉴定一事的声明 日前,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北京金坤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聚宝斋鉴定中心、北京鸿骞文物收藏品鉴定中心、北京古雅阁文物鉴定中心等机构收取鉴定费用,开具虚假鉴定证书的行为。金坤拍卖公司的行为经晚会播出后对拍卖行业的声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针对这一事件,3月16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立即启动自律调查机制,约谈报道涉及的北京金坤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全面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同时,为更好保护收藏爱好者的利益,协会专门责成下属文物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详细筛查目前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鉴定环节的业务流程。 目前,相关工作已告一段落,我协会认为有必要就以下事项向社会及媒体进行简要说明: 首先,我们对金坤拍卖公司不规范经营行为给收藏者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感到遗憾。 我们了解到,金坤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并不具备我国《文物保护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等要求具备的文物拍卖企业资质,其工商核准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鉴定”业务。因此,可以确定,此前金坤拍卖公司所从事的文物艺术品鉴定及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均属超范围经营。 对此,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已建议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对其予以处罚;我们也将通知全行业,通报批评其违规经营行为,严肃要求全国拍卖企业引以为戒,规范经营,努力保护拍卖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减少藏家损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已敦促金坤拍卖公司认真反省,承担责任,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其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也希望广大公众了解,除个别出现超范围经营的不规范企业外,目前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在鉴定环节始终坚持“鉴定服务于拍卖”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鉴定仅是拍卖业务内部管理流程的一个环节,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从未对外从事经营性鉴定业务。 事实上,自1993年大陆文物艺术品拍卖恢复发展以来,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对艺术品所进行的鉴定仅围绕拍卖标的的品质是否达到上拍标准而进行,无论是否上拍,拍卖企业均不会收取鉴定费用,更不会出具鉴定证书。另外,由于文物艺术品本身价值判断的特殊性及拍卖企业在组织拍卖专场时营销策划的独特性,拍卖企业在决定是否上拍时,一般也不会采纳鉴定证书的意见。对此,希望广大收藏者予以充分的关注。 特别要说明的是,在此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针对全国两百余家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特别是主要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的自查中,我们没有发现企业进行对外经营性鉴定的案例。国内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对于“鉴定服务于拍卖”这一职业原则的坚持是可以让公众放心的。 在此,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再次强调,我会将继续要求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坚持“鉴定服务拍卖”的原则,努力为拍卖相关各方提供更好的服务。 最后,我们再次重申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立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开放的态度,继续关注工商及公安等部门对金坤拍卖公司的调查进展,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绝不姑息迁就个别拍卖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协会将在行业内外进行全面通报,并主动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我们也欢迎来自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和举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www.caa123.org.cn首页设有举报信箱),一经举报,我们将及时启动行业自律监督机制,对个别企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努力建设一个和谐有序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2011-3-22 --来源:中拍协-理论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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