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拍师函〔2010〕10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拍卖师执业资格 年检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企业及拍卖师: 根据中拍协(中拍协[2010]60号)《关于做好2011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的条例规定,现将2011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第1期至第21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的广东省拍卖师。 二、年检程序 (一)拍卖师申报材料 2011年1月31日前,各拍卖师向省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 1、《2011年度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附件1),(由本人签字及所注册的拍卖企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注:不需提交《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封套); 3、今年由外省调入我省的拍卖师需补填报《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会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及附件; 4、会籍费每人100元/年; 5、建议征订中拍协2011年《中国拍卖》杂志 240元/年。 6、拍卖师年检材料及费用由各拍卖企业统一收集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协会秘书处,广州地区以外的拍卖企业可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资料并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拍卖师的姓名。 三、注意事项 (二)拍卖企业更名的请附更名批件的复印件。 (三)2011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暂停办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手续。 (四)2012年拍卖师年检工作办法将有调整,请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四、邮寄年检材料和汇款(邮寄)地址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楼C室 单 位: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邮 编:510030 收款人: 何洁仪 联系电话:020-83646171 83646172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拍卖师专业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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