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务管函〔2017〕37号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 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经批准已经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二、核查时间 核查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一)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在3月31日前完成对本辖区拍卖企业2016年度的监督核查意见,连同核查工作总结一并报我厅。 (二)我厅在4月30日前完成复核工作,通报全省行业年度核查情况,并报商务部备案。 三、核查内容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有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权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行业经营情况。 (三)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四、核查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拍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年度核查意见;对本市拍卖行业的经营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形成核查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厅报送,并将相关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wjmt_lzq@gd.com.cn)。 (二)我厅委托第三方对各市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采取现场抽查复核后确定核查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厅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全省行业核查情况。 附件:1.2016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2.2016年 市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表 3.2016年度拍卖行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商务厅 2017年2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招权 020-3881994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拍卖业协会,本厅贸易管理处。 [共印26份] 附1 2016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和邮编: 员工总数: (人) 具有拍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拍卖师)数量: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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