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拍协〔2016〕20号 关于认真配合做好拍卖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拍卖行业监督管理,防范系统风险,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我市拍卖、典当、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生产字〔2016〕242号)要求,将在全市开展拍卖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配合做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的 通过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拍卖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有效提升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促进拍卖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排查工作内容 (一)拍卖会会场消防设施、应急通道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进行围标、串标等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 全市拍卖企业按照《拍卖业风险点危险源自查表》(附件2)内容自行组织内部检查,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表传真或扫描至协会秘书处,以便汇总上报市经贸信息委。联系人:钟艳珊,传真:88602586,邮箱地址:szpmxh@163.com。 (二)现场排查整治 10月26日至11月30日市经贸信息委对全市拍卖业等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现场重点排查整治。 特此通知 附件:1.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我市拍卖、典当、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生产字〔2016〕242号) 2. 拍卖业风险点危险源自查表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抄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印8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