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报告整改企业 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14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报告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商务管函〔2015〕446号)和市经贸信息委的要求,在2014年度报告核查中列为整改的企业必须于10月28日前完成整改验收工作。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经省商务厅核查,我市在2014年度核查中列为整改的企业共11家,分别是:深圳市大来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永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宝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奇拍卖有限公司、广东金泰源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平亿载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兰亭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兴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艺术品拍卖行、深圳市证信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整改要求 (一)列入整改的企业必须针对各自在核查中的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根据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有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后,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工作,并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①上年度无经营的企业,应于10月15日前组织举办一场拍卖会;②擅自变更的企业,应尽快撤销原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先由商务部门核准审批后到工商部门登记的程序重新办理变更登记事项;③拍卖师不足的企业,应尽快按要求配备2名以上拍卖师;④缺租赁凭证、审计报告等核查资料原件的企业,应尽快补齐相关资料;⑤漏报月报的企业,应按照省拍协的安排参加9月中旬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并按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三、时间安排 (一)各企业的整改方案应于9月11日前送至协会秘书处,以便统一上报市经贸信息委备案。 (二)10月18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经贸信息委,提出整改验收申请。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秘书处 2015年9月2日印发 (印1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