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省商务厅启用新版全国拍卖行业 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拍卖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拍卖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最近商务部对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为此,商务部、省商务厅发文就启用新版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具体要求。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5〕58号)和《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5〕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尽快熟悉运用新的拍卖系统操作,定期于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月报数据,每年1月28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并及时进行其他经营信息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①《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5〕58号); ②《广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5〕97号)。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