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拍协〔2014〕14号 关于加强拍卖中心进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内容更新中...: 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自2014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在全体内容更新中...和进场企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对外影响逐步扩大,日益发挥出其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对外宣传平台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管理,确保拍卖中心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12月17日协会三届十二次会长办公会议相关决议,现就加强拍卖中心进场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拍卖中心服务费用收取办法: 拍卖未成交或成交价20万元(含)以下的不收费;成交价20万元至50万元(含),按场次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捐资单位每场500元,未捐资单位每场1000元;拍卖成交额50万元以上的,按照一定的佣金比例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捐资单位按佣金收入的6%收取;未捐资单位按佣金收入的12%收取。 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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