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拍协〔2014〕12号 关于2013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接省、市商务部门通知,2013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整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商务厅《关于2013年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商务管函〔2014〕62号),我市2013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共8家。整改企业如下:深圳市大来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旧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深圳中财广角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恒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盛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华腾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宝中胜拍卖有限公司。 二、整改要求 自省商务厅通报之日起,不合格企业进入整改阶段工作。在整改期间必须尽快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整改完成后报请市经贸信息委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于9月28日前报省商务厅审核。 按照市经贸信息委安排,我市不合格企业应于8月初上报整改工作报告及整改方案(如已完成整改的企业同时提交验收申请),并抓紧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工作后,及时向市经贸信息委提出验收申请。 三、不合格企业需向市经贸信息委申报以下书面材料: (一)整改工作报告一份。 (二)整改方案一份。 (三)2013年度核查资料一套。包括:①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见粤经信商贸函〔2014〕112号文附件,在省经信委网站或市拍协网站下载);②201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同上);③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拍协核对原件,加盖企业公章);⑤拍卖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由拍协核对原件,加盖企业公章);⑥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由拍协核对原件,加盖企业公章);⑦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⑧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企业会计审计报表(原件);⑨企业在2013年度办理变更事项的附省经信委变更批文复印件;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应附说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企业于8月4日前将上述资料送交市拍协秘书处,由市拍协统一报送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并安排验收。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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