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拍协〔2014〕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内容更新中...: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精神,201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工作从2014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加强企业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要求各单位积极参与,按照《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和市市场监管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申报工作。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 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年度合同签订与履 行情况、经营成交情况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三、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网上填报申请后下载打印。在广东省红盾信息网(网址:www.gdgs.gov.cn)由“办事服务厅”栏目进入“守重公示系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网址:www.szscjg.gov.cn)由“网上办事”栏目“业务申报区”进入“守重公示系统”); 2、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已参加2012年度公示的企业可只提供2013年度新增的资质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上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交上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5、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报告(原件); 6、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7、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总结; 8、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需换证的请在申请材料中备注说明并附变更批文或有关材料。 四、活动安排 (一)省市工商部门从2014年1月起接受企业申请,2014年3月15日截止。请申请公示的企业登录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并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申请连续参加年度公示的企业须附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网上申请操作指南”见“守重公示系统-最新消息”)。 (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于2014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广东省“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 1.新公示的企业需要制作证书或者连续公示的企业需要更换证书的,必须于2014年7月1日前向我协会提交申请制作公示证书的申请,逾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再补发公示证书;连续公示的企业,由市场监管局在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 2.新公示的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牌匾(规格由省工商局统一制定),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三)通过年度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的合同签约履约数据录入“守重公示系统”。不按时录入数据的企业,取消其次年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我协会受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授权,负责全市拍卖企业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宣传和推荐工作。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拍卖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于3月15日前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市拍协初审(地址: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4楼407室,联系电话:25950019、88602686)。 (二)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者,将撤销其称号并在媒体曝光。 (三)填写《公示活动申请表》时,“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栏目,请以“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份数和金额为准;“总产值或销售额”栏目,请填写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的拍卖成交额。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 抄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秘书处 2014年1月3日印发 (印8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