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拍协〔2013〕15号 关于认真落实拍卖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中拍协《关于做好拍卖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工作的通知》(中拍协〔2013〕41号)文件要求,为适应信息化时代形势需要,进一步彰显拍卖行业的公开透明性,促进拍卖行业发展,自2013年9月16日起,在全国拍卖企业中正式启动拍卖公告信息通过网络平台集中统一向社会发布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统一发布拍卖公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拍卖公告集中统一发布的目的意义,认真 抓好落实。 拍卖公告通过网络平台集中向社会统一发布,是借助网络化手段提升拍卖活动服务效能,促进拍卖业向信息化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拍卖企业的经营,有利于拍卖活动的参与各方,有利于提高拍卖活动透明度,提升行业形象。同时,中拍协将拍卖公告的集中统一发布工作与未来的拍卖企业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工作相结合,企业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刊登的公告情况将作为有关评分项目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应予以重视,认真做好拍卖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工作的落实。 二、公告集中统一发布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㈠各拍卖企业在履行《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拍卖公告刊登于报纸媒介的同时,须将拍卖公告信息发布到行业网络平台,即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以及深拍协网站。充分利用网络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扩大拍卖公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拍卖活动带来积极正面的效应。 ㈡要求各企业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工作,搞好公告发布每一个环节的落实,积极配合中拍协、市拍协把网络统一发布拍卖公告工作做好。 ㈢拍卖企业公告集中统一发布的操作步骤。 1、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pm.caa123.org.cn)上发布公告的操作步骤: 企业使用中拍协网站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在“管理中心”公告栏目中按规定格式要求自行发布拍卖公告。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中拍协《发布网络拍卖公告的操作说明》(见附件3)。 2、在深拍协网站(网址:http://www.szaa2002.com/) 发布公告的操作步骤: 企业按照以往工作要求进行拍卖公告备案的同时,须按规定格式将拍卖公告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发至深拍协电子邮箱(szpmx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拍卖公告:拍卖会类型-公司全称”,并将拍卖公告电子文档附于邮件附件中;由深拍协相关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发布至深拍协网站“拍卖信息”专栏。 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深拍协拍卖公告格式规范》(见附件1)。 ㈣相关技术问题可与中拍协、市拍协工作人员联系。 中拍协网络部联系电话:010-68391137/38/39/40转8011或8009。 深拍协(拍卖中心)联系电话:88602586、88602686,联系人:蔡鹏、张立平。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深拍协拍卖公告格式规范 2、中拍协《关于做好拍卖公告集中统一发布工作的通知》 3、中拍协《发布网络拍卖公告的操作说明》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秘书处 2013年9月26日印发 (印85份)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