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今年下半年我市有部分拍卖企业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为做好换证工作,经请示省经信委商贸服务业处,我会拟统一申报换证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范围 持有广东省经信委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在2011年8月1日至9月31日届满,且在2010年度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011年10月1日后到期的企业,请在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自行向省经信委申报换证材料。 二、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省经信委的换证书面申请(一份);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正、副本)。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于7月30日前把换证有关材料送市拍协秘书处(地址:新闻大厦2号楼619室,联系电话:25950019、82095661),以便统一报省经信委审批。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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