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拍协〔2011〕5号
各内容更新中...: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普及拍卖知识,扩大拍卖的社会影响,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公众对拍卖行业的了解,促进拍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中拍协拟于《拍卖法》颁布15周年之际,组织拍卖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为配合组织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根据中拍协《关于开展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中拍协〔2011〕30号)和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的通知》(粤拍协函〔2011〕27号)文件要求,我市“拍卖咨询服务周”活动时间安排在2011年6月27日-7月3日。
二、组织安排
鉴于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在即,有关部门严格控制户外宣传活动审批工作,为此,本次活动由各内容更新中...结合本企业实际自行安排。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办公场所等现有条件开展活动。
(二)开展活动方式:
①在办公场所悬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颁布十五周年”以及“拍卖服务社会生活”、“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认真学习《拍卖法》,切实维护拍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内容的标语;②设置服务台,摆放《拍卖法》、拍卖知识宣传手册、拍卖企业宣传资料等;③在活动周期间,举行拍卖会的拍卖企业可在拍卖会现场悬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颁布十五周年”等标语;④利用公司网站进行相关宣传。
四、协会将在本会网站开设“全国拍卖咨询服务周”宣传读物专栏,配合开展相关活动。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