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的通知
2011-01-12 00:00:00
深拍协〔201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10〕765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网上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加强企业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按照活动的有关规则和要求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和相关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请于3月15日前登录省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同时将相关书面材料提交市拍协秘书处,由市拍协统一送省拍协签署推荐意见并报省工商局审批。 三、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在省工商局、省拍协或市拍协网站上下载打印);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上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交上年度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 5、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需提交由深圳市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一份。 6、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需换证的请在申请材料中备注说明并附变更批文或有关材料。 四、省工商局将于2011年6月1日前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公示。对连续公示的企业,在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年度公示印章;对新公示的企业,在公示3个月后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企业可根据需要制作牌匾和证书,工本费用由企业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五、通过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于10月31日前将本企业今年上半年的合同签约履约数据录入守重公示系统。不按时录入数据的企业,取消其次年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资格。 六、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填写《公示活动申请表》时,“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栏目,请以“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份数和金额为准;“总产值或销售额”栏目,请填写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的拍卖成交额。 七、有关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联系人:舒琳,联系电话:020-85587192,传真:020-85587184;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邬金,联系电话:020-83646171;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蔡鹏,联系电话:0755-82095661; 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gdgs.gov.cn 省红盾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app.gdgs.gov.cn:8888/aicccps/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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