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后续工作的通知
2010-06-23 00:00:00
各有关企业: 你司申报“广东省200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申请已经省工商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拍协的安排,现就有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可登陆省工商局“守重公示系统”的“公示查询”栏查询。 二、需制作牌匾的企业,请汇款给省工商局指定的牌匾制作单位(可在heep://www.gz-yixin.com.cn/查询)。牌匾制作好后和发票一并由制作单位送至省拍协。 三、连续公示企业的证书由省拍协于7月中旬前统一到省工商局办理盖章手续。证书遗失或企业更名需更换新证书的,需缴纳证书工本费30元/本。 四、首次进行公示的企业,于公示期满3个月后方可领取证书,领证时间为9月底前(由省拍协统一领取后发放),并需缴纳证书工本费30元/本。 五、凡参加公示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省工商局的要求,于每年10月31日前通过守重公示平台对本企业上半年合同签约履约方面的数据进行录入。不按时录入有关数据的,取消其次年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省工商局舒琳(020-85587192)。 特此通知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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