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函[2016] 15号 关于暂缓开展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各省(市)拍卖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6月13日发出《关于做好推荐性国家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并将《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下发给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作为拍卖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拍卖行业的各项标准并承担此次拍卖行业各项标准的复审组织工作。我会按主管部门要求将于下半年配合其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集中复审工作。 鉴于此,我会原定于下半年依据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启动开展的拍卖企业等级评估工作,将视该标准复审情况择期开展。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