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关注的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即将启动。笔者7日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目前已经在省直各参改单位封存的约3000辆公车即将进入处置阶段,该中心已于当日发出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的招标公告,首场拍卖会预计于9月初举行。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正式委托该中心承担省直机关车改取消车辆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对取消车辆进行公开公正处置。 “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省直公车处置工作属于广东先行先试的举措之一,通过统一交易规则、操作细则、接入平台、发布公告、资金结算,以及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更好地实现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政府应有的作用。”该负责人说。 根据委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分别选定3家车辆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择优选择,评分项目包括服务方案、技术能力、业绩情况、收费标准等。预计招标公告发出20天后完成开标评标,随后依法确定中标名单,名单预计本月底出炉。 经招标确定的鉴定评估机构将分批赴各单位鉴定评估封存公车,包括车辆估价、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是否达到报废条件等,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车管所进行核对。“经过这一系列程序后,才能确定封存的公车有多少台能够拍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鉴定评估工作完成后,车改单位主管部门将依据鉴定评估结果提出处置申请,根据处置批复并按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则和安排,委托经招标确定的拍卖机构进行车辆拍卖。拍卖以每一台车辆为一个拍卖标的,实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拍卖成交的车辆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预计首场拍卖会于9月初举行,在拍卖会举行前两天,待拍车辆将集中向市民展示,具体日期和展示地点将在拍卖公告中公布。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