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拍卖业协会欢迎您!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中共深圳市拍卖业协会证书

社会组织4A等级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首页 |  关于协会 |  党建工作 |  会员管理 ↓ | 申请入会 政策法规 |  行业信息 |  拍卖信息 ↓ | 招商信息 网络拍卖 |  拍卖知识 |  活动报名 |  资料下载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详细内容
转发:广东省级机关公车改革 被取消公车将拍卖
2015-05-19 00:00:00

广东省级机关公车改革  被取消公车将拍卖

广东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昨日下午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中央管总量,省里定岗位的原则,目前广东省级公务用车保障岗位上限为207个。本次车改后所有保留车辆将全部实行编制管理,不得超编制配备。

  广东是全国车改先行试点地区,《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第一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昨天,广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何宁卡对车改方案进行了解读。

  被取消公务车将统一拍卖

  问:取消公务车辆的处置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请问具体有哪些安排?

  答:在取消公务车辆的处置问题上,将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决不搞“暗箱操作”,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的现象出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来源:广州日报 

电话:0755-25950019
传真:0755-82095661
邮箱:szpmxh@163.com
邮编:51802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1307、1308室
深圳市拍卖业协会版权所有 粤ICP备102298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