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3 关键字:网络拍卖 “目前我国的法律中对从事网拍活动的网站几乎没有任何限(管)制。”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钱念孙说,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网络拍卖主体的情况下,一些网站打着“网上竞价”“网络议价”等名义,试图规避法律风险。钱念孙认为,为了规范网络拍卖发展,必须对网络拍卖主体准入条件给予明确的界定。 在钱念孙看来,网络拍卖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过度的监管手段有可能会抑制这个行业的发展,而放任不管则又会对市场秩序形成威胁。为此,他建议要尽快出台网络拍卖相关标准,明确网络拍卖范畴,规范网络拍卖的业务流程,指导网络拍卖活动的实施,为下一步法律法规的修改提供依据。 钱念孙还建议,要完善《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明确网络拍卖经营主体资格,规定网络拍卖平台提供商的法律责任,规范网络拍卖法律关系。 --来源:中国安徽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