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说了,网络拍卖不能再任性了 2015.03.09 关键字:网络拍卖 说起拍卖,许多人马上会联想到富丽堂皇、座无虚席的会场。一件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轮番上阵,台上拍卖师手握一把小小的拍卖槌,“duang”!!台下无数竞拍者纷纷举牌出价,好不热闹。 近几年,网络拍卖横空出世,让许多消费者感到方便快捷,连几十块、几百块的物品都可以放在网上拍卖。 3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黄超在接受广西新闻网记者专访时建议,国家应通过立法来进一步规范日益活跃的网络拍卖活动,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对于网络拍卖,大家又有多少了解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传统拍卖和网络拍的不同点是: 传统的司法拍卖受《拍卖法》的监管,需要核实竞买人的真实身份,拍卖活动应当有拍卖师或委托人主持,拍卖师的资格取得也有严格的规定,而网络拍卖门槛低,没有第三方拍卖师或委托人,卖方本身就是委托人,只需在拍卖网站注册登录,拍卖自己的物品即可,交易在网上进行。对于买方来说具有容易拍到假货、物品钱财诈骗等危险。 网络平台并不承担“委托人”责任,它只是一个类似于O2O平台,只提供网络服务,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拍卖法》也无相关规定规范网络竞拍。会给竞拍人带来危害。 对此,黄超代表建议通过立法来规范这类行为,依照国家1997年出台的《拍卖法》,完善对新事物的立法,并为之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加强监管的力度,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行业、拍卖活动的监管,确保网络交易行为的规范化。 同时,她还表示,除了立法,还应当强化行业协会自身的职能,比如“拍协”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督促这些协会进行自身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这一系列的拍卖活动。 --来源: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