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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报:中国拍卖业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
2012-06-13 00:00:00
                     2012.06.08   关键字:标准宣贯     
    自6月1日起,中国拍卖业将正式实施《拍卖师操作规范》、《机动车拍卖规程》、《不动产拍卖规程》三项重要标准。

    “加上2010年7月1日实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2012年1月1日实施的《拍卖术语》和2012年5月1日实施的《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全国拍卖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卫东告诉中国商报的记者:“这几个标准发布实施后,连同之前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等在内的一项国家标准、五项行业标准基本覆盖了拍卖业主要业务领域和整个操作过程,标志着拍卖业标准体系的初步建立。促进拍卖业务规范运作、拍卖服务品质提升是这些标准制定、实施的主要目的。”

    建立行业服务标准

    据了解,经过26年的发展,我国拍卖行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市场服务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长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拍卖业的发展正从政策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从数量增长型到质量增长型发生着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拍卖行业的服务标准将对拍卖服务品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标准化工作是提高拍卖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是规范拍卖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拍卖活动买卖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拍卖业有序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据介绍,拍卖行业从2006年开始着手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2008年12月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成立,2009年12月中国拍卖业的第一个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颁布。

   “截至目前,共有一项国家标准和五项行业标准陆续颁布,完成了行业标准化建设的第一个初步目标,即基本完成了主要拍卖业务标准的编制工作。下一个阶段,拍卖行业将在继续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同时,重点落实、实施这些已颁布的标准。”李卫东介绍说:“6月1日实施的三项标准,是拍卖行业的业务标准,但更可以成为全社会监督、观察拍卖企业服务规范水平的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全社会共享的标准,会对行业自律产生积极影响。”

    加强行业自律

    目前拍卖行业在法律法规层面有《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也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性规定。

    “此次三项行标实施,在拍卖师操作、机动车拍卖和不动产拍卖领域有了更加具体的业务规定,形成了对行业自律很好的补充和完善。”李卫东告诉记者:“政府部门、法院、委托人和竞买人都可以根据这些明确的规定对拍卖企业和拍卖师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约束,会有力地促进拍卖企业和拍卖师规范操作,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拍卖行业的发展。”

    针对《拍卖师操作规范》,中拍协副秘书长郑晓星告诉记者:“《拍卖法》仅规定了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应由拍卖师宣读竞买须知等基本要求,但是对拍卖师操作的具体流程和细节缺乏规范。”比如拍卖师除了上台主持要不要实地熟悉了解标的和企业情况?如何主持具有优先购买权的拍卖会?能不能接受小于竞价幅度的竞买人报价?郑晓星说:“此次《拍卖师操作规范》实施为全国1万多名拍卖师提供了系统、详细解答,将有效促进拍卖师执业行为的规范。”

    详细的规定,会不会让拍卖师的主持风格前任一面?“《拍卖师操作规范》并不排斥个性”。郑晓星解释说:目前的《拍卖师操作规范》并不涉及或限制个人风格的发挥。我们相信,做到标准的要求,能帮助拍卖师更好地参与拍卖活动、担当好拍卖会主持人的角色,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当然,在此基础上,富有个人风格和魅力的拍卖师会更受欢迎。

    需要一说的是,此次实施的三项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李卫东介绍说,目前,包括拍卖行业在内的整个服务流通领域都还没有强制性标准,因此,此次实施的三项标准也都只是推荐性行业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三项标准的实施得不到保障。

    李卫东向记者透露:“目前,中拍协已有计划,在国家标准委和商务部的指导下,开展一系列的宣传、贯彻活动。我们将组织全国拍卖企业进行系统学习,帮助拍卖企业及拍卖师根据标准梳理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方式,在行业内形成标准化作业的氛围和机制。当然,我们也会考虑参考《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实施以来的经验,开展一些必要的达标评定活动,把达标评定的结果公布给社会,向社会公众推出一批机动车拍卖、不动产拍卖专业领域的规范企业,以此来积极推动规程的实施。”

    促进业务发展

    “由于近两年来国家对房地产领域的持续调控,当前不动产拍卖业务(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相较而言出现成交额明显的下行,2011年全国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拍卖业务成交总额比2010年分别下降了3.4%和22.1%,这一下降趋势至今仍在延续。”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立田告诉记者:“《不动产拍卖规程》的逆市推出,使拍卖企业在开展这项业务有了更加明确的操作规范,可以帮助企业在经济调整周期中扎实基础,有利于取得委托人、竞买人的信任和认可,有利于拍卖业务的开拓发展。”

    同样,《机动车拍卖规程》的推出,也让业内对推动机动车快速发展信心百倍。北京中古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郁峰满怀信心地告诉记者:“近两年来,市民机动车保有量上升,机动车拍卖业务的外部环境日趋成熟。2011年,全国机动车拍卖成交额超过36亿元,其中个人及社会委托首次占据了市场主导。北京、上海等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城市,个别机动车拍卖企业去年的营收增长甚至翻番。目前,进入机动车市场的机构数量开始增加,如何规范将成为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此次《机动车拍卖规程》的出台实施,为拍卖企业开展机动车拍卖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有利于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业务的规范发展。”

    针对当前日益红火又备受关注的网络拍卖,此次实施的三项标准业已关注到将其与现场拍卖相关规定的衔接问题。李卫东介绍说,《拍卖师操作规范》在适用范围里明确“网络拍卖或以网络为辅助手段的拍卖活动可参照使用”。在拍卖企业开展的网络拍卖中,《机动车拍卖规程》和《不动产拍卖规程》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参照使用的。

    “目前,中拍协已经着手起草专门的《网络拍卖规程》,推出后对网络拍卖的规范将更具针对性。当然,市场中目前有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网络公司不受《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也在打着‘拍卖’旗号进行网络拍卖活动,如何规范将是政府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李卫东告诉记者:“中拍协将有针对性地向司法、工商、税务、海关、文物和商务部、国资委等各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送达、介绍标准,推动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了解、使用标准。”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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