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利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兹定于2016年12月6日11时在惠州大亚湾安惠大道惠州阳光海岸酒店7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案号(2015)深福法执字第13277号】被执行人夏磊名下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512号星河半岛花园1栋1207(房产证号:3300040715)房产,面积:48.86㎡,用途:住宅,起拍价:435900元,保证金:4.5万元;星河半岛花园4栋1301(房产证号:3300040622)房产,面积:100.93㎡,用途:住宅,起拍价:721200元,保证金:7.2万元。 说明: 1、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3、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 4、竞买人必须承诺符合国家及惠州市现行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三日内向惠州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并将材料提交委托法院,法院确认拍卖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文书。如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房产调控政策,或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委托法院将裁定确认拍卖行为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5、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6、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7、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8、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有意竞买标的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户名:广东嘉利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000140900058;开户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上塘支行;缴款时需注明案号),并于12月1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缴交保证金银行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以办理。有关其它具体事项请与我司联系,预约查看标的,资料备索。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755-28138050 传真:0755-81483686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人民北路龙泉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