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鹏润兴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委托,兹定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3时整,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6楼拍卖大厅,就下列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普宁市高路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区长春路南侧兰花广场地下一至二层的地下空间使用权及建筑物(宗地编号00510180,用地面积76.419亩,总建筑面积为86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商业金融、停车位和地下人防设施),起拍价人民币23082.4万元(已调价),保证金人民币:2800万元,案号:(2012)深罗法执一字第1833号。 特别说明:1、兰花广场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买受人自行解决项目后期竣工验收工作;2、项目缺乏原始施工图纸;3、项目的广场地面为市政广场,乃属于市政用途;4、项目含市政人防工程面积约13232㎡,该部分同样属于市政用途;上述事项以主管行政部门核实为准。5、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6、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7、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8、拍卖物按现状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有意竞买者,须于2016年10月14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户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帐号:11014175630201,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新秀支行(注明:用途、案号、承办法官:王旭日,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505房办理缴款确认书),及凭有效证件在2016年10月20日前到我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景诚园综合楼二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详细资料请来电或到我公司咨询。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755-25613938 25617028 25618698 深圳市鹏润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