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利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兹定于2016年9月13日15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6楼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厅公开拍卖: 1、【案号(2016)粤0306执904号】深圳市网印巨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SI5232生产线等机器设备一批,起拍价:1427450元,保证金:14万元。看货时间及地点:9月1号14时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南路兴围第二工业区第8幢第一、三、四层。 2、【案号(2015)深中法执恢字第125号】惠州市大亚湾澳头港区澳头镇安惠大道惠湾国用(2008)第1321030026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678.6㎡,用途:居住用地(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起拍价:10760000元,保证金:100万元。 标的2说明: 1、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说、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 4、竞买人必须承诺符合国家及惠州现行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如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房产调控政策,或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物上存在附着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6、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7、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有意竞买标的1者请于2016年9月8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账号:1807014210001270;开户行:民生银行宝安支行;缴款时需注明案号)。有意竞买标的2者请于2016年9月8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0209074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彩田支行;缴款时需注明案号)。 竞买人须于9月9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缴交保证金银行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以办理。有关其它具体事项请与我司联系,预约查看标的,资料备索。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755-28138050 传真:0755-81483686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人民北路龙泉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8月27日深圳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