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康顺拍卖有限公司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2月16日下午3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国际人才大厦4楼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第二拍卖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被执行人深圳市洁亮餐具有限公司所有位于沙井街道万丰社区南环路146号301的洗碗机等设备;案号:(2013)深宝法沙执字第1152号;起拍价:39904元;保证金:5000元 2、被执行人杨世强名下的豫S22139号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一辆【详见评估报告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案号:(2013)深宝法公执字第369号;起拍价:26400元;保证金:3000元 3、被执行人刘元明名下的粤BP5720号金杯SY6480AC/ME大型汽车一辆【详见评估报告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案号:(2013)深宝法公执字第179号;起拍价:4400元;保证金:500元 4、被执行人李昌彩所有的位于燕罗扣车场的车牌号为粤B33X11的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详见深高资评字(2013)第046资产评估报告书】;案号:(2013)深宝法松执字第82号;起拍价:3448元;保证金:400元 5、被执行人周泽洪所有的车牌号为粤BRE972的丰田锐志车一辆【深广资评字(2013)052号评估报告书中所列明财产】;案号:(2013)深宝法龙执恢字第77号;起拍价:91200元;保证金:11000元 6、被执行人周口市周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豫PF7029重型自卸货车一辆;案号:(2013)深宝法西执字第186号;起拍价:97360元;保证金:12000元 7、被执行人深圳市正景电子制品厂所有的机器设备等财产一批【深世鹏评字SZ20130606037号评估报告书所列明财产】;案号:(2013)深宝法龙执恢字第57号;起拍价:14880元;保证金:1800元 有意竞买者,请凭本人身份证于12月12日16时前,到中国民生银行宝安支行填写【拍卖保证金缴款确认书】缴纳保证金(不接受转账),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账号:1807014210001270,开户行:民生银行宝安支行。 缴款时必须注明案号全称、款项用途。 请各位竞买人缴款后于12月13日16时前凭民生银行出具的【拍卖保证金缴款确认书】回执和本人身份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以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12月10日-12月11日 电话:0755-8336778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6号桑达大厦1901-19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