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一、粤VMX858号飞度小汽车一辆。起拍价:63900元, 保证金:6000元。案号:(2013)榕法东执字第21号。 二、揭阳市榕城区港墘天福东路北三巷31、32号房屋(产权证号:0383897号)。起拍价:530590元, 保证金:5万元。案号:(2011)榕执字第293号。 三、揭阳市榕城区北门天福路C幢203、204、205、304、305号房屋(产权证号:2949094、2949095)。起拍价:530615元,保证金:5万元。案号:(2012)榕执字第1号,(因房屋涉及搬迁,移交需待法院通知)。 四、揭阳市榕城区东阳岐宁工业区揭阳市顺强轧板厂有限公司内的机械及配套设备。起拍价:603000元,保证金6万元。案号:(2012)榕法执字第254号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11月18日 标的所在地 重要说明: 1、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评估报告所列事项仅供参考,委托方、拍卖方对标的物的瑕疵不作任何担保,请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核实。 2、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转移手续、搬迁及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1月14 日 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进贤支行,账号:4413 1101 0400 0200 6,备注注明案号。并于 电话:0755-23985298 传真:0755-23991628 联系人:吴小姐 法院监督电话:0663-8755282 注: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 网址:http://rmfyssz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