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委托, 我公司定于2013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如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1、被执行人庄仕专拥有的粤BCS688丰田牌GTM6481ASL小轿车一辆;案号:(2012)深龙法执字第5509号; 起拍价:203350元;保证金:20000元 2、被执行人邓细洪名下的星豪酒吧的电视、空调、音箱、冰箱等财产;案号:(2013)深龙法平执字第328号; 起拍价:27192元;保证金:2000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0月8日下午4时前缴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账号:0241 0004 000968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心城支行 竞买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案号,款项用途。付款后请前往上述开户银行取得银行出具的《拍卖保证金缴款确认书》并须于2013年10月9日前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9月29日-9月30日 展示地点:1、横岗法庭大院内 2、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工业区工业路89号 联系电话:0755-83347888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6号桑达大厦2015室
深圳市安达拍卖行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