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需办理变更注册单位手续的,应填写《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表格可从网站下载打印使用) ,按要求填写表格中各项内容,调出和调入单位应在相应栏目中盖章并由领导签字,此表格需填写一式两份,并需交纳拍卖师再次注册费10元。 拍卖师需调入拟组建的新拍卖公司的,因拟组建新公司没有公章,所以调入企业栏中应由新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附复印件一份。 表格填好后,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和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寄至地方拍协初审,由地方拍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跨省调动的应由双方省协会签署意见)后,邮寄至中拍协拍卖师管理部。(中拍协不办理来人当面上交的材料),没有地方协会的地区,可直接将变更材料邮寄至中拍协。 注: 需提醒注意,表格中调入单位相关内容务必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拍卖师管理部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按调入单位地址邮寄回调入单位。由地方协会代办的邮寄回地方拍卖协会。调入拟组建新公司办公地址无人签收的,需在来信中注明回寄的地址、邮编、单位名称、收件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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