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机构 会员大会→理事会(执行机构,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相关职权)→秘书处(协会日常办事机构)
二、协会机构负责人
会长:杨捷才
名誉会长:黄小坚
副 会 长:胡晓伟 、鲁春梅 、庄武龙、黄云霞、张美容 、张嘉远 、 彭兆宇 、容国雄、陈虎、陈俊哲
党支部书记:鲁春梅 监 事 长:甄安娜
监 事: 贺克均、黄玲
秘 书 长:胡晓伟
副秘书长:蔡 鹏
法律顾问:曹叠云 罗元清
三、第五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安排
杨捷才 会 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胡晓伟 副会长、秘书长,主持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协调联系市商务局、破产署。 鲁春梅 党支部书记、副会长,分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联系市社会组织党委、社会组织管理局。 庄武龙 副会长,分管行业与外部横向合作工作,协调联系各级社会组织。
黄云霞 副会长,分管政策协调工作,协调联系金融及相关机构。
张美容 副会长,分管司法拍卖工作,协调联系市、区法院。 张嘉远 副会长,分管行业监管工作,协调联系市财政局。 彭兆宇 副会长,分管行业统计工作,协调联系深圳海关。
容国雄 副会长,分管行业宣传推广工作,协调联系市文体旅游局。 陈 虎 副会长,分管行业企业规范化管理,落实行业会员组织建设。 陈俊哲 副会长,分管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工作,协调联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甄安娜 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协调联系深圳海关。 四、协会职能
本会的业务范围:
㈠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拍卖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出行业相关立法、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改革发展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㈡ 承接政府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行规会约,开展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
㈢ 依法开展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推广行业宣传,为政府相关部门和会员提供工作支持。
㈣ 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
㈤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开展行业经验交流、表彰先进,举办各类信息、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协作,提高行业员工队伍素质。
㈥沟通本会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本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㈦组织开展行业公益事业,增强拍卖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
㈧承办政府部门和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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